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
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大学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金融与贸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 委员会 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申请人须为 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系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 符合教育部对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的要求;
5. 外国语语种符合所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限定的要求,同时符合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
6. 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7. 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国际贸易学、保险学、金融学、政策性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二、优惠政策
1. 优秀“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向导师推荐,进行师生互选,提前参与课题或在研项目研究。
3.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4.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在第一学年 直接给予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审年度如有不及格课程情况不具备资格。
三、接收专业
004 金融与贸易学院
020204 金融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3 年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3 年
0202Z1 政策性金融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3 年
0202Z2 金融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3 年
0202Z6 保险学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3 年
025100 金融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2 年
025400 国际商务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2 年
025500 保险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 全日制
英语
2 年
学校“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专业最终可能有调整,具体以辽宁大学 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生专业一览表为准。
四、申请流程
1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通过我校“推免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推免管理系统”从 2026年 9月 7日 12 时 起开始接受申请人报名,请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系统预计于 2026年 9月 1 0日 12 时关闭。申请人需填报 相关 信息,对应 提交 相关 辅证材料 及诚信承诺书,其中诚信承诺书请到《辽宁大学 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附件中下载;如需修改填报信息,请再次扫描二维码登录系统,修改既有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系统暂未开通,报名开始后可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报名
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可在该系统直接报名申请。
3. 网上报名结束后,金融与贸易 学院 将统一组织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4. 凡在学校“推免管理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取得推免资格后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学校发送的相关通知。
五、考核组织
1. 考核安排
本次复试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核。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后续发布的通知。
2. 考核内容
考核着重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背景、对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以及培养潜质等,主要进行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未达 60 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接收及信息公开
1. 申请人通过复试考核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相关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
2. 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10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lnu.edu.cn/)进行公示。最终录取以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七、监督
金融与贸易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 金融与贸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 67958170
八、其他
1.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信息填写准确、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复试、(拟)录取资格。
2. 未尽事宜将按照《辽宁大学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 金融与贸易 学院
二 〇 二 六 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