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天津大学人文艺术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我院 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三) 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 影响录取的 处罚或处分。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国家和我校 规定的体检 要求。
(六) 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七)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 国内外 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 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的《天津 大学 20 27 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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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
2 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9月 21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均须通过 我校 推免系统填报 预报名。我校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 我校 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1. 凡有意申请推免硕士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或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 服务系统 ->2027 级推免硕士申请) 进行网上报名。
2. 特别说明:在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 9月 21日 -10月 20日。
(二)提交材料。
申请 推免硕士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 《天津大学 2027年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
6. 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 奖项 等材料。
7. 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上述 所有 材料 须 用 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 或 A4 纸复印,并 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 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参加复试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
学院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 复试时间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复试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考核内容
标准满分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参加公益活动情况
10
举止礼仪、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10
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
1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0
对申请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0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表现
15
四、录取要求
(一)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在我校规定 入学报到 之日前 未取得 本科毕业证书或 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 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 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 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 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教学〔 2003 〕 3 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管理与监督
学院 设有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 学 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六、联系方式
人文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 咨询 电话:022-85356508(工作日 8:30-12:00,13:00-16: 30)
邮箱:rwys@tj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