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 名额分配方案及 EC-Final 报名资格产生办法
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 名额分配方案及 EC-Final 报名资格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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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正文
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 名额分配方案及 EC-Final 报名资格产生办法
附件内容
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
名额分配及 EC - Final 报名资格产生办法
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拟于 2027 年 1 ⽉ 9 ⽇⾄ 10 ⽇在⾹港⼤学举⾏,⽐赛形
式为现场赛。
第 51 届 ICPC 亚洲区域赛(港澳)现场赛可容纳约 120 ⽀队伍,其中打星队伍约 5 ⽀(具
体数量视正式队伍报名情况⽽定)。
一、非港澳地区高校名额分配
⾮港澳地区⾼校共分配95个正式参赛名额。具体如下:
( 1 )第⼀轮分配:截⾄ 2026 年 10 ⽉ 30 ⽇,每所学校可⾃由报名 1 ⽀队伍。如报名队伍
超过 95 ⽀,将按⽹络预选赛排名从⾼到低选取 95 ⽀队伍,每所学校最多获得 1 个名额。
(2)第⼆轮分配:2026年11⽉14⽇前,未⽤完的名额将重新分配。每所学校可按先到
先得的原则报名1⽀额外队伍。
(3)第三轮分配:第⼆轮分配后仍未使⽤的名额,由有意向的学校提出申请,经主办⽅审
核后统⼀分配。
二、港澳地区高校名额分配
港澳地区⾼校共分配 20 个正式参赛名额。每所学校(包括主办⽅⾹港⼤学)可派出 2 ⽀队
伍,由学校提交申请,经主办⽅审核后统⼀分配。
三、剩余名额分配
完成上述名额分配后,如因报名不⾜、学校放弃名额等原因仍有剩余名额,主办⽅⾹港⼤
学将综合考虑各单位对港澳赛区筹办⼯作的贡献等因素,统筹分配剩余名额。
四、香港站EC-Final报名资格产生办法
( 1 )⾹港站⽐赛开始前, EC -Final 已完成⾯向 ⼤陆 赛站 的第⼀轮报名。本办法所称 “ 第⼀
轮报名名单”,是指该轮已完成报名的⾼校、队伍及队员名单。
(2)⾹港站最多产⽣10个EC-Final报名资格,候选范围仅限⾹港站正式⽐赛中获得⾦、
银、铜牌的队伍,并按照⽐赛排名从⾼到低依次确定。候选队伍中任⼀队员与第⼀轮报名
名单中的队员重复,则跳过该队伍,继续核验下⼀名队伍。
(3)某⾼校在第⼀轮报名名单中已有x⽀队伍的,⾹港站最多再获得3-x(获得奖励名额
学校为4-x)个报名资格。遍历全部候选队伍后,如符合条件的队伍不⾜10⽀,则按实际
数量确定。
(4)通过⾹港站获得的是EC-Final报名资格。获得资格的队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或主动放弃的,该资格失效,不再顺延。
⾹港站EC-Final报名资格选取示意(仅限⾦、银、铜牌队伍)
⾹港站名 1 2 3 4 5 ……
次
核验情形符合条件队员与第⼀轮报符合条件该校累计已达3符合条件继续核验
名队伍重复 ( 4 )⽀队伍
处理结果 获资格 跳过 → 获资格 跳过 → 获资格 继续向后
→ → →
按名次由前向后依次核验,跳过不符合条件的队伍,直⾄产⽣10个报名资格或遍历全部候选队伍。
五、相关说明
(1)打星队伍包括超出名额限制的⾼校队伍和少量港澳中学⽣队伍。打星队伍不参与正式
排名。
(2)本⽅案及未尽事宜由第51届ICPC亚洲区域赛(港澳)组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