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培育具有特色的优质创新创业成果,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竞赛类别
- 其它竞赛
通知正文
各单位(部):
为促进我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培育具有特色的优质创新创业成果,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大学生或毕业5 年内校友,作为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2.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需注册公司,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项目需以团队形式申报,允许跨专业、跨校组队申报,项目负责人曾主持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优先。
4.项目需在以下五个方向中任选其一申报:科技、文创、电商、乡村振兴、技能。
5.项目需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6.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遴选规则
1.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荐3个项目,学校将秉承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
2.遴选主要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团队情况、商业性、运营策略、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内容。
三、材料提交
(一)项目团队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申请表》(附件2)、《“创聚津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赋能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均提交Word电子版。
2.证明材料: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融资证明、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2026年第一、第二季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成绩的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汇总后不得超过50MB。
3.以上材料提交至各学院(部),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各项目推荐单位职责
1.对项目团队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真实、完整。
2.于10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按项目分别打包,命名为“推荐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xingxiaosong@tust.edu.cn。
联系人:邢老师,联系方式:60602253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