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国际中文教育,英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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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建校之初设立的外语教研室和中文教研室。2006年起学校先后成立外语系、新闻传播与中文系。2019年,学校将原外国语学院、原文学与传媒学院的部分专业合并组建成新的语言文化学院。2022年,学校将国际交流学院并入语言文化学院。
学院秉承“通达语文、融汇中外”的院训,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的资源优势,以中外融合型的语言和文化特色建设作为发展导向,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专业本领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现有在校生近1100人,设有英语、俄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汉语言文学(专升本)等本科专业,1个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点,1个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并与上海纪录片学院联合培养新闻学硕士研究生,实施“外语+法律”“汉语+创意写作”“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涉外企业输送高素质人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工80余人,各专业教研室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95%,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0%,硕士生导师占比15%,有境外学习、访学或进修经历的教师占比70%。拥有法律语言研究中心、法律翻译与文化研究中心、东干文化研究中心等3个校级研究中心以及8个设施先进的语言实验室。近几年来,《高级英语》等6门课程被列为上海市重点课程;7位教师在市级教学大赛中获奖;教师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余项,发表论文200多篇,其中在CSSCI以及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专著、译著30余部。
专业方向
上海政法学院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点获批于2021年。本学位点以法律翻译为特色,着眼于服务国家、长三角地区以及上海市经济和文化发展,旨在培养高层次、复合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充分服务于我国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涉外法律领域高级外语翻译人才的需求。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获批于2024年,本学位点着眼于服务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倡议,立足我校国家级平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中文+法律”为培养特色,培养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及其周边国家的区域性、复合型国际中文教育人才。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培养目标:本领域专业学位点旨在培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较高双语水平,能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法律笔译人才。毕业生应掌握翻译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翻译项目管理和语言资产管理能力、实际翻译应用能力以及写作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智能科技在翻译中的应用,能够独立地、高质量地从事笔译工作。
主要课程:翻译概论、笔译理论与技巧(汉英互译)、口译理论与技巧(汉英互译)、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应用翻译(汉英互译)、文学翻译(汉英互译)、基础法律翻译(汉英互译)、法律英语、中国法律概况(汉英双语)、法理学(汉英双语)、法律文书写作(汉英双 语)、中外翻译简史、翻译批评与赏析(汉英)、翻译技术、中国典籍外译(汉译英)、高级法律翻译(汉英互译)、笔译工作坊(汉英互译)、口译工作坊(汉英互译)、第二外语(日语)、中国语言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翻译硕士(俄语笔译)
培养目标:本领域专业学位点旨在培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有较高双语水 平,能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法律笔译人才。毕业生应掌握翻译学科的基 础理论知识,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翻译项目管理和语言资产管理能力、实际翻译应用能力以及写作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智能科技在翻译中 的应用,能够独立地、高质量地从事笔译工作。
主要课程:翻译概论、笔译理论与技巧(汉俄互译)、口译理论与技巧(汉俄互译)、论文写作与学术规 范、应用翻译(汉俄互译)、文学翻译(汉俄互译)、法律文本翻译(汉俄互译)、法律俄语、俄罗斯法律概况、上合组织司法合作、国际法导论、中外翻译简史、翻译批 评与赏析(汉俄互译)、翻译技术、中国典籍外译(俄 语)、传媒翻译(汉俄互译)、笔译工作坊(汉俄互译)、口译工作坊(汉俄互译)、第二外语(英语)、中国语言 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能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及其周边地区从事国际中文教育,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第二语言习得、国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中华文化与传播、跨文化交际(全英文)、法律中文、法律汉语教学实训、汉语语言要 素教学、汉语偏误分析、中俄语言比较、汉语教学课程设计、现代语言教学技术、法律文本翻译、中国现代文学思想史、中国思想史、中国法治建设专题、上合组织国家文 化研究、俄罗斯中亚研究、一带一路法律概论、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专题、外语教育心理学、国外中小学教育专题、汉语教学设计与管理、国际中文推广专题、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方法、教学调查与分析、课堂观察与实践、教学测 试与评估、中华文化才艺与展示等。
学科优势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学科优势和2014年正式落户我校的国家级平台“中国一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为我校培养高层次法律翻译人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平台资源。“上合培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大量法律翻译实践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的机会,丰富的国际交流项目为学生提供到海外进修访学的机会。
校企合作
我校与律师事务所、企业和翻译公司等多家单位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特聘精通英语/俄语、法律、翻译的行业导师数名,协助校内导师对学生进行实务指导。在教学设备方面,我校拥有先进的数字化国际会议同传实训室、口译实训室、语音实验室。学校图书馆和学院资料室翻译藏书丰富,多媒体视听网络以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先进,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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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免专业和计划
报名系统中展示的招生专业及人数仅供参考,我校2027年推免专业目录最终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03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已获得或预计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基础;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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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程序与材料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12:00。考生通过注册登录我校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shupl.edu.cn/)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预报名申请表(报名系统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
4.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
5.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须由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部门盖章);
6.外语能力证明:如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7.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8.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9.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10.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请上传国际中文教师资格证或笔试合格证书(如有);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如有);
温馨提示: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我院系统材料申请上传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 18:00,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网上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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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录取
1.报名截止后,学院会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的补充材料(如需)进行复试资格评定,并依据招生名额和资格评定成绩给予考生复试资格。
2.资格评定通过的名单由学院通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布、邮箱等),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系统预留的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3.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各环节详见我院后续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考核形式原则上为线下考核。我院考核地点为上海政法学院青浦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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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
(二)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四)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报名。我院将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再次组织推免复试考核与录取。
(五)若教育部、学校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政策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1-39227116
邮箱:yywhxy@shupl.edu.cn
暑假期间,建议优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咨询。
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26年 8月 18日
各位考生
上海政法学院
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将于 2025年1月15日 截止,请有意报考我校但尚未网上报名的考生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进行报名。
已经网上报名但 尚未邮寄纸质材料 的考生,请务必于2025年1月15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以下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研究生处招生与学生管理科,梁苏琴,13764010018,201701。
报名结束后,请考生登录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shupl.edu.cn/),于 2025年1月22日 前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
我校重要通知将采取 网上发布 和 发送手机短信 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如有变动,以官网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为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信息,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
编辑|呙奕娇 孙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