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是2002年在学校原对外汉语教学部基础上成立的专业学院,拥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文教育基地、湖南省华侨华人研究中心、汉语国际传播研究院、中文水平考试(HSK)考点。

学院秉承“传语弘文,立己达人”院训,经多年发展积淀,已形成语言生教育、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华文教育“四教并举”办学格局。现有专兼职教师4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约70%,具有海外教学经历者逾80%。每年培养长短期国际学生600余人,来自近30个国家,并承担全校2000余名国内生的语言艺术课程教学任务。学院招收汉语言本科生以及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新闻与传播(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硕。本科教学成果获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学院教师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研究生教学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院致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华文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工作涵盖华文教师学历教育、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华文教师培训、外派教师培养输送、华文教师专业竞赛、中华文化大乐园、名师海外巡讲、华文教材研发等,辐射37个国家和地区,华文人才培养、培训规模达10000人以上,为推动华语传承传播、促进文明交流互鉴贡献了独特“湖南力量”。中央电视台、《欧洲时报》《联合早报》等境内外媒体120余次报道学校华文教育工作。

美美与共,和而不同。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欢迎您!

热忱欢迎各位推免生来我院学习!

专业介绍

01 (点击以下 封面图片 查看详细内容)

湖南师范大学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末,是我国最早从事留学生教育的高校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文系一批经验丰富的教师即开始致力于对外汉语教学和研究工作。2003年,学校被国务院侨办列为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以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为依托的华文教育基地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基地,华文教育实践及研究卓有成效。2008年,“对外汉语”硕士点成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的自设二级学科点。2010年,学校成立校级研究机构——华文教育研究中心。2013年开始招收对外汉语(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本教学科研团队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汉语国际教育教指委委员、湖湘青年英才等一批教学名师;获批主持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0余项,国务院侨办和教育部国际中文教育项目20余项;立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6门;出版教学研究著作10余部;主编教材近40册;发表教学和科研论文200余篇;师生获奖100余人次,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优良品德、宽广视野、深厚情怀,有较好的国际中文教育及华文教育理论素养,具备扎实华语教学能力,能在海内外从事华文教育和中文国际传播工作,并能胜任华语本体研究、华文教材编写、华文水平测试与评估、华文教育及其管理研究的国际化、创新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研究方向

1. 面向华文教育的华语本体研究

本方向主要对海外华语及华文教学中的语音、词汇、语法、汉字问题进行针对性的研究,注重将语言本体理论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为华文教学、华语传承提供实用的本体知识资源。

2. 华文教学及习得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海外不同国家华文教学中的方法、技巧、手段及其组织管理方式,调查、梳理各国华文教学现状与经验,并对不同教学性质下华裔学生的学情和习得规律进行探究。

3. 华文教材研究

本方向依托华文教材编写实践,研究海外华文教材的国别化、本土化问题,探析海外华文教材的编写原则、编写方法、语言风格、编排内容、编写体例等相关问题。

4. 中华文化海外传承与传播研究

本方向主要研究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承、传播的路径、方式、历史、现状等问题,侧重研究中华文化在海外华人社会中的教育与传承,以及中华文化对海外主流社会的传播与辐射。

主要课程

汉语语言学导论、对外汉语语音教学与研究、对外汉语词汇语法教学与研究、华文教学法、华文教育研究、华文教学案例分析、华文教育技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等。

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02 (点击以下 封面图片 查看详细内容)

本学科领域是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新平台,是新时代背景下顺应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需要,在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类别下增设的新领域。本领域现有教师20余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余人,师资队伍中有“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国家新闻出版系统领军人才1人。近5年,本领域教师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80多篇,出版相关专著、教材1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其他省部级项目2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中国语言文化素养和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新闻传播学科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具备扎实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知识基础和实践能力,能在海内外讲好中国故事,创造性从事传媒与中国语言文化传播工作的复合型、专业化、高层次国际传播人才。

研究方向

1.新媒体与国际汉语文化传播

主要研究以网络媒体、数字电视媒体、移动通信媒体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国际汉语文化传播的影响,探讨在新媒体环境下如何提炼、整合汉语及中国文化传播内容,优化传播策略与路径,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

2.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

主要研究面向海外华人华侨的华文教育与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关系,探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更好发挥华人华侨的中华文化传播主体作用,以及华文教育中的中华文化传播平台构建、传播内容优化、传播媒介整合、传播效能提升问题。

3.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国家形象建构

主要研究华语传媒、华文文学等中华文化传播形态中的国家形象建构问题,分析跨文化环境下我国国家形象建构的现状、问题,探讨如何依托华语传媒、华文文学等传递中华文化价值,建构良好中国形象,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

主要课程

新闻理论专题、传播学理论专题、网络与新媒体研究、新闻传播业务与方法专题、国际传播专题、中国文化专题、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等。

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申请人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5. 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我院对外汉语专业(华文教育方向)学术型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中华文化国际传播领域)专业型硕士招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以我校公布的《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 预报名的同学:9月6日—9月15日,申请人进入“湖南师范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简称“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yzsxt.hunnu.edu.cn/zsxt2025/tmsgl/default.aspx),先申请报名编号,再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学院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9月22日,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学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 未预报名的同学:9月22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1. 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我院和报考专业。

2. 学院择优选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三)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复试后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驻校纪检组)。

3. 学院推免咨询电话:0731-88873017

1.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xlsx

2.湖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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