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与服装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者:何萍兰发布时间:2025-09-26

纺织与服装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者:何萍兰发布时间:2025-09-26

-1-纺织与服装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文件及《泉州师范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作能力;

3.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5.参加我院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1.专业代码:13562.专业(方向):美术与书法(装饰艺术创作)3.接收名额:2名三、接收工作安排(一)报名申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2-(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具体时间安排参照教育部2026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安排。

(二)我院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据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三)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复试时间:2025年9月25日—10月15日,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

9月30日前,如有合格生源,我院将安排第一批次复试,具体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复试地点: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发布的通知。

(五)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4.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扫描件;

5.个人简历;

6.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证明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六)请在复试前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19927@qztc.edu.cn(何老师收)。

四、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一)复试方式我院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流程(1)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须在复试前一天进行报到,审查复试资格。

报到时间:根据报到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纺织与服装学院教研办(王爱约楼709室)。

(2)笔试时间:考生报到日期后一天,考试时间:9:00--12:00,共计180分钟;

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场,要求考生自带绘图工具,纸张为4K水粉纸且无需自备。

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王爱约楼,具体考场另行通知。

-4-(3)面试时间:与笔试同一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场,于指定候考室候考。

地点:泉州师范学院主校区王爱约楼,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先进行英语面试,再进行专业面试。

(三)注意事项(1)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摄影、摄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严禁将复试有关信息泄露给他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复试过程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录取规则(一)本专业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60-5-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二)若出现同分情况,按“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总数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总分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

(三)我院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院不予解锁。

(四)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

六、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体检表》(请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

体检表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王爱约楼709,何老师收,联系电话:0595-22609836,(我校仅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

学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6-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推免生,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4.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等其它未尽事宜见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联系电话与邮箱学院咨询电话:0595-22609836监督投诉电话:0595-22609838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王爱约楼709室(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政编码:362000泉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ztc.edu.cn-7-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main.htm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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