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

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我院将通过“武汉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推免预报名系统”)开展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应能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位于所在同年级专业前列。所在学校为国家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 靠前。

3.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申请学术学位各专业法学硕士(除党内法规学专业)、法律(法学)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或毕业时可获得法学专业第二学位;申请学术学位党内法规学专业推免生的考生,本科专业应当为 030101K 法学、030108TK 纪检监察、030504T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4.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以法学专业第二学位资格录取为我院学术学位推免生的,入学前还应取得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未能取得前述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预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1. 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 9月 11日 15:00 至 9月 13日 15:00 (非校园网用户可访问系统时间为每天 6:00-24:00)。

2. 申请人 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yz.whu.edu.cn),点击“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进入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并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习信息等,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材料上传、志愿填报等后续操作(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报名参加过武汉大学 202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考生,可以直接使用我校夏令营系统的用户账号、密码登录预推免系统。

请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专业报考,我院院内专业将以第一志愿为准进行初审考核。

所有的预推免考生都需要完成网上申请的步骤,包括已经获得我院夏令营 A 类营员的同学。若 A 类营员不在预推免系统中报名则视为放弃 A 类营员资格。A 类营员如具备推免资格,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考我院,可优先进入预推免复试名单(需填报专业与获 A 类营员专业一致)。

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网上申请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拟考核名单,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三)考核

学院通过“推免预报名系统”发出考核通知,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参加考核,未确认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考核内容:考核由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所在学校遴选推免资格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二)面试考核方式: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三)考核综合成绩 = 背景评估成绩× 50%+ 综合面试成绩× 50%。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四)考核将于 9月 18-19日 左右完成,学院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合格名单,经审核后通知考生。

四、接收 学科专业和专业类别

各专业 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招生简章公布人数为准

五、学费

以当年武汉大学招生简章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及考核成绩,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

2、经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通过的考生,正式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后,须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和接受待录取等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完成“接受复试通知”、“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操作,方可录取为我院 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额满为止。报考志愿应按照我院预报名考核通过的专业填报。考生未按要求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视为放弃。

3、各项考核成绩均合格暂未进入考核通过名单的考生,将被列入候补名单。考核通过名单中如有未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资格或自愿放弃者,我院将在各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名额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在候补名单中递补。

4、我院将依据教育部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时公布 2026年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敬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尽事宜以我院 2026年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为准。

七、信息咨询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

办公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

027-68753628

027-87376720 (党内法规学 )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5年 9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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