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厦门大学关于招收2026年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通知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招收我校2026年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招收我校2026年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一)培养模式
1. 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学校 联合 华南师范 大学共同 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共2 6 学分),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教育实践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两部分,实践教学 时长 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 经历 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国优计划”研究生须同时完成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培养环节学分,以及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分后,方可申请进入所在专业论文答辩环节。
2. 培养方式
“国优计划”研究生 实行 本研贯通培养。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可以从本 科第4年开始学习 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所获学分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 实行导师 组制度。邀请一线中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实践 导师,与华南 师范 大学 教育硕士导师、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的 学习、研究 和教育实践 工作。学校 与 厦门市或福建省内优质 中学 共建教育实践 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实践和就业条件。
3.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 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二)从教激励
1. 纳入免试认定:“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支持专业发展:我校将 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特别是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3. 奖学金指标单列:我校 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单列校级奖学金评奖指标,以激励“国优计划”研究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
二、招生学院、专业计划和招生对象
1. 招生学院、专业计划: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071400
070200
070301
无机化学
学术学位
070302
分析化学
学术学位
070303
有机化学
学术学位
070304
物理化学
学术学位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学术学位
0703J1
智能仪器与装备
学术学位
0703Z2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85602
071000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085601
0 70701
物理海洋学
学术学位
0 70702
海洋化学
学术学位
0 70703
海洋生物学
学术学位
0 70704
海洋地质
学术学位
0 707 Z 1
海洋物理
学术学位
0 707 Z 2
海洋生物技术
学术学位
0 707 Z 3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085901
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各 招生专业具体名额将视报名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2. 招生对象
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相关院系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攻读上述表格中所列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已参加上述招生院系对应招生专业预推免并通过预选拔考核的申请人,如有意向申请“国优计划”,请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申请“国优计划”需参加从教潜质等相关考核。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9月1 2日前,考生可登录“厦门大学推免生 管理 系统(https://ssyjsbm.xm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报名院系的“国优专项”,填写报名信息,并在“专项计划”中选择“国优计划”。
四、选拔程序
报名成功后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确定考核名单,考核时间和安排以各院系通知为准,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人根据要求参加考核。
五、其他
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从教潜质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方式
电话:0 592-2181497
传真:0 592-2094971
E-mail:yjsy3@xmu.edu.cn
网址:https://gs.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 592-2188888
传真:0 592-2180256
E-mail:zs @ xm u.edu.cn
网址:https ://zs.xmu.edu.cn
2580617
mathyjs@xmu.edu.cn
物理学系
方老师
2181977
physyk@xmu.edu.cn
化学系
吴老师
2182438
huaxue@xm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李老师
2182803
huayuanzs@xm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2185360
smzs@xmu.edu.cn
材料学院
许老师
2181202
clzs@xmu.edu.cn
海洋与地球学院
邹老师
2880105
zoulr@xmu.edu.cn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方老师
2186421
archfy@xmu.edu.cn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2 025 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