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心理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拟招人数(人)学制(年)040200心理学(学术硕士),具体研究方向如下:01基础心理学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3应用心理学04计量心理学05危机心理与应急管理803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型硕士)352045116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型硕士)203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型硕士)72040200心理学(直博生)35※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申请程序1.学生申请。

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开放时间以系统公布为准,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https://psy.scnu.edu.cn)。

2.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审核申请材料,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学生(约9月21日17:00前)。最终将通过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公布复试名单。

3.通过我院复试并拟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按照我院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

我校将通过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可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

1.复试时间:2025年9月23日—24日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

六、奖励资助政策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元/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6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5216483邮箱:gw_psyyz@scnu.edu.cn联系人:田老师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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