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040300
体育学
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2
运动人体科学
03
民族传统体育学
04
体育教育训练学(田径)
05
体育教育训练学(篮球)
06
体育教育训练学(足球)
07
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
08
体育教育训练学(游泳)
10
09
体育教育训练学(乒羽网)
10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操)
0403Z1
体育工程学
045201
体育教学
01
体育教学
30
045202
运动训练
01
运动训练
13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01
社会体育指导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请有意申请我院推免硕士研究生者在2025年9月17日12 点前,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anzhao.scnu.edu.cn/MasterTm/Signin.aspx)报名,逾期不候。申请者需提供申请材料如下 :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 本科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所在推荐院校教务处的公章。
(3) 其他相关材料 ( 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著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
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并反馈给申请人所在学校。申请人只能申报我院一个专业,申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若不能满足要求,可申请调剂至专业学位。
报考专业与研究方向等信息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https://yz.scnu.edu.cn/),先参阅《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以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 资格审查及确定复试名单
由专业指导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复试名单。我院将电话通知复试者,复试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尽快答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我院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辅导,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2025年9月19日。
2. 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
3. 复试程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 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拟录取
1. 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 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4. 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1.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 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 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10000 元 / 生,获奖比例10%,硕士二等奖每年8000 元 / 生,获奖比例30%,硕士三等奖每年5000 元 / 生,获奖比例60%。
3.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 元 / 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 研究生勤工助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6.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 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6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 020-39311236
联系人 : 江老师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