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
涉外法治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于2022年11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是中国内地 首家独立建制 的涉外法治学院。学院锚定“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着力锻造学生在 国内法、国际法、外语和跨文化沟通、法律争议纠纷解决、参与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及风险防范 等方面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学院围绕“重服务 强贡献”的人才培养改革需求,积极对标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致力于探索和实践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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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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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在课程方面,除了国内法、国际法及国别法方面的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积极引进外部资源,与境内外法律机构或部门共建实务类涉外法治课程,包括《普通法精要(全英语)》(香港大律师公会大律师亲授)、《跨境商事争端解决与国际商事仲裁实务(全英语)》(香港律师会律师亲授)、《涉外司法实务》(浦东法院涉外审判团队法官亲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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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选择
在教材方面,学院在涉外法治重点工作领域成立理实交融的教材编写团队,积极开展以实践为导向的教材研发,如《涉外法律文书常用体裁(Essential Forms of English Legal Writing)》(联合国上诉法庭前书记官长、涉外法治学院林伟成教授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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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师资队伍方面,学院积极吸纳拥有海内外高水平教育背景及在国际组织、涉外部门和国际法律服务机构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与青年才俊,构建了一支全员具有 海外留学和/或访学、讲学经历的专职师资团队,以及具备深厚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师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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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
在实习实训方面,学院与境内外涉外法治实务机构或部门共建实习平台,强化实践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求,开发了“与香港大律师在港进行‘学徒制’(mini pupilage)实习”“央企海外公司实习生培养计划”等标杆型项目。
此外,学院还承担了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教育部与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国侨益保护研究基地(学校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侨联共建)、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教委)、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上海市教委)等重要平台的建设工作,为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和实践导向的涉外法治科学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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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经学院认真讨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入学学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涉外法治学院推免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面试录取具体工作。
二、招收推免生的专业
涉外法治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符合我校《简章》和《办法》规定的报考或申请条件;
(四)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不低于 前20%;
(五)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法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网址:
https://gs.ecupl.edu.cn/2023/0913/c13332a203872/page.htm;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外语成绩突出。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四、预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应于学校规定时间前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招生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的排名证明(详见附件2) (需申请者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扫描)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5.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6.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招生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材料上传的截止日期为 2025年9月15日(周一)中午12时前,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各专业报名考生除完成“招生系统”预报名程序外,须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周一)12时,确认的信息以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https://f.wps.cn/g/Rjgsx6Vc/)
(四)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请考生在复试时间之前 及时关注邮箱/手机短信,并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五、报到及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2025年9月17日周三 按本细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报到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本科期间(1-6学期)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的排名证明原件
(需申请者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大学英语六级证明原件(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等证明)
(五)《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表上须有相关部门印章。此表不影响报名,待正式面试或拟录取前补充)
(六)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七)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八)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照要求携带。在资格审查时,身份证、学生证及外语成绩单原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身份证、学生证及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和第三项、第六项需提交复试秘书;第二项、第七项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特别提醒: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三)复试安排: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具体面试教室、顺序以现场公告为准。
七、复试接收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四)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简章》和《办法》等执行。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所有。
附件: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docx
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643
联系邮箱:50271@ecupl.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2025年9月
编稿 | 谢意诚
审核 | 马乐 詹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