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法律学院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 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面试录取工作小组
学院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入学学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法律学院推免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成立专业面试工作小组,落实面试录取具体工作。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20%;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他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就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相关 的、有一定水平的 学术 论文,且是独著或第一、二作者。
三、推免生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应于学校规定时间(9月9日12时至9月15日12时),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 “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需在 9月15日18:00前,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 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5. 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 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证明(推免公示或教务处证明);
7. 本人签字版本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除完成“招生系统”报名程序外,须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在 9月15日18:00前 将上述 1-7材料扫描版,按照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申请专业的相应邮箱以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材料一律以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9月15日18:00前
sophiafsm@163.com
法学理论(法律方法论)
9月15日18:00前
646651954@qq.com
中国法制史
9月15日18:00前
1296748750@qq.com
外国法制史
9月15日18:00前
15779920076@163.com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月15日18:00前
2936999315@qq.com
民商法学
9月15日18:00前
cokielucy@163.com
民事诉讼法学
9月15日18:00前
15109753876@163.com
区域国别学
9月15日18:00前
435212941@qq.com
(四)以上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9月15日18:00前,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或报名信息确认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四、面试的具体安排
1. 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2.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3. 各专业硕士点面试安排如下,请详阅。
法律学院 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面试安排表:
9月21日(周日)
8:45
松江校区,明法 楼东 B 301(候场),东 B 302(面试)
线下面试
法学理论(法律方法论)
9月21日(周日)
13:00
松江校区,明 法楼 东 B103 室(候场),东 B104 室(面试)
线下面试
中国法制史
9月2 1日(周 日)
9:00
松江校区,明法楼 东 B201 (候场),东 B202 (面试)
线下面试
外国法制史
9月 19日(周 五)
13:30
松江校区,明 法楼 东 B302 室(候场),东 B303 室(面试)
线下面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月2 1日(周 日)
14:00
长宁 校区,23号楼11 0室、111 室(候场),23号楼119室、120室(面试 )
线下面试
民商法学
9月2 1日(周 日)
8:30-10:00笔试
松江校区,明法楼 东 C1 02(候场),东 C103 (笔试)
线下笔试 +线下面试,笔试未通过者不可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复试专业成绩的最终判断依据。
9月2 1日(周 日)
13:30面试
松江校区,明法楼 东 C1 02(候场),东 C103 (面试)
民事诉讼法学
9月2 1日(周日)
13:30
松江校区,明法 楼 东 B101 室(候场),东 B102 室(面试)
线下面试
区域国别学
9月 19日(周 五)
9:00
松江 校区,明 法楼 东 B302 室(候场),东 B303 室(面试)
线下面试
请考生提前 1小时到达候场场地,便于进行签到以及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2)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证明(推免公示或教务处证明);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
(4) 本科阶段 1-6学期成绩单;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 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 本人签字版本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 复试 秘书提交第 1、3、4、5、6项 复印件和第 2、7 项原件。请将以上所有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用燕尾夹夹好。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面试过程的诚信。
五、选拔办法
1.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 复 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 复 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2.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面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3.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5.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 337
联系人:耿老师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5年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