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 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高度重视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招收专业

经济法学(法律与金融方向)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20 %;

(四)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 成绩不低于 425 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 85 分,雅思成绩不低于 6 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查询网址为(https://gs.ecupl.edu.cn/2023/0913/c13332a203872/page.htm);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就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相关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且是独著或第一、二作者。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预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

我校 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 9月 9日(周二) 12 时至 9月 15日(周一) 12 时。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二) “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 本科阶段 1 - 6 学期成绩单;

2.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3.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4. 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5. 推免生资格证明(公示盖章或教务处证明);

6. 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9月 15日 18 时,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三)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将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请考生在复试时间之前及时关注系统、邮件及短信,并在招生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天进行。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日期和地点:2025年 9月 20日星期六,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 1575 号);

2. 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上午 8:30 在长宁校区 24 号楼 202;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完成后,上午 9:00 起,专业复试在长宁校区 24 号楼 203,外语复试在长宁校区 24 号楼 204。

(四)资格审查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4)本科阶段 1 - 6 学期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章或成绩证明章)及复印件;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推免生资格证明(公示盖章或教务处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秘书提交第 1、2 项复印件和第 3、7 项原件;4-6 项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复试过程的诚信,所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六、选拔办法

1、凡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拟于 9月 22日(周一) 9 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24 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2、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学院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3、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5、未尽事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 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执行。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144 联系邮箱:hzgjyjs@outlook.com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025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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