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是新中国高等院校中最早成立国际法学术研究和教学的机构之一。华东政法大学于1981年设立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点,1985年建立国际法系。1996年,我校国际法专业获批成为司法部重点学科;1998年,我校国际法专业设立法学博士点。

学院以法科一流的学校办学目标为指引,致力于打造国家法学教育的重要堡垒和高端基地,以丰富的学科内涵、优秀的学科师资、优质的学科平台、优良的学科能效为“法治中国”建设培植先进的法治文化,培养杰出的法律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服务社会各方智力需求。学院设有两个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一个博士学位点:国际法学。

学院设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及国际航运法四个教研室,并设有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国际投资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研究中心、政府规制改革国际协调研究所、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红十字青少年国际人道法传播与研究中心、军事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一带一路”与法律外交研究院等10余个研究机构,国际争端解决实验室、国际法综合实验室二个实验室以及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俱乐部、青年国际法沙龙等校内教学实践基地,与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合作建立起了“全球金融治理与法制研究院”。

学院常年组织和支持学生参加包括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替代性纠纷解决模拟竞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模拟竞赛、CASC杯国际空间模拟法庭竞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法庭竞赛、“Moot上海”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上海邀请赛、国际人道主义法模拟竞赛、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等各类竞赛,屡获佳绩,并多次获得冠军,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赛。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制定2026年国际法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的招生计划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导师组配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学科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符合我校《简章》和《办法》规定的报考或申请条件;

(四)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 前20%;

(五)考生外语水平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考生参加托福、雅思等世界公认的外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考试等级(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视为通过外语水平资格审核。申请人为其它语种的(日语、俄语、德语)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具体参见《各类外语等级考试水平与大学生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六级合格水平对照表》

(https://gs.ecupl.edu.cn/2023/0913/c13332a203872/page.htm)。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七)申请攻读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方向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九)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应于 9月15日(周一)中午12时前 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推免预报名”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招生系统”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的排名证明(详见附件2) (需申请者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扫描)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励证明(非必须材料);

5.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非必须材料);

6.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招生系统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除完成“招生系统”报名程序外,须 同时 在 9月15日(周一)中午12时前 用 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方式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律以报名截止时间内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招生系统与信息确认表单不一致的以表单为准。

报名信息确认链接:https://f.wps.cn/g/hDGcA1zv/

二维码:

(四)以上材料上传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 9月15日(周一)中午12时前,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或报名信息确认者,其报名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学院若要求寄送或提交(补充)纸质材料,按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

学院对申请者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学校以及本科在校期间表现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相关信息将主要通过填报志愿的 网站、考生手机短信及邮件进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看,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三)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审查

1.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 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的排名证明原件(需申请者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等成绩单原件(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

4.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需打印后手写签字再提交);

5. 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 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8.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照要求携带。在资格审查时,身份证、学生证及外语成绩单原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身份证、学生证及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和第2、4项原件需提交复试秘书;5-7项可自行准备复印件提交面试小组。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面试过程的诚信。

复试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满分100)=专业基础(满分100)*60%+外语(满分100)*40%。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四)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简章》和《办法》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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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644

邮箱:gjfyjszs@126.com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885

国际法学院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

这是国际法人第3309 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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