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二轮)
法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办法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以下简称“推免生”);
4.学习成绩优异,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专业基础等;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
法学院2026年推免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如下。
备注:学科、推免招生计划等以学校公布为准;实际推免录取数可能会有微调。
三、
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1.学院鼓励优秀推免生报名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并推出系列举措支持学业发展。
2.学院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5,以下简称“学校报考系统”)接受预报名,可参考《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ygBGodt-LqeQL5LUU1phJg)。
3.学院推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23:59。
四、
复试及推荐拟录取
(一)复试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推免生材料审核,考查推免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一定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核
学院将在复试前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推免生应配合完成。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推免生,学院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10月11日
具体复试安排将通过邮件发送至入选同学的邮箱(预计10月9日),推免生在收到学院邮件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回复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请推免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院邮件复试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2.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法学院楼(靠近校医院)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复试成绩
复试内容及形式包括: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
复试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考核面试成绩20%。
复试总成绩60分(含)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过程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教育部系统程序
复试结束后2日内,学院将以一定方式公布复试成绩、拟推荐录取排序,提示提醒相关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至教育部推免系统正式办理复试录取各项程序。
1.教育部推免系统的程序包括:推免生注册→推免生填报志愿→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系统回复确认→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回复确认等(以系统实际设置、院系届时具体通知提示为准)。
2.推免生须密切关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通注册时间、填报志愿等时间。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填报志愿,或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均将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将依次递补复试合格的推免生。
3.推免生应自觉践行诚信价值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确认待录取后不得更改。
五、
其他说明
1.推免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
2.推免招生录取的学科、校区、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等政策以当年招生简章和学科专业目录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我院。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已被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拟录取推免生应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我院网站https://law.ecnu.edu.cn/、微信公众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以及我院电话、邮件等通知,以便及时获知招生信息。
5. 相关工作调整、更新及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
咨询及监督
1.招生信息咨询
魏老师,电话:021-54343995,邮箱:hdsd_lawschool@163.com(由于近期报考咨询较多,为提高回复效率,请优先通过邮箱咨询。)
2.学院推免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若有举报,可具名向监督条线反映。
王老师,电话:021-54345042,邮箱:qywang@law.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