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含经管学院专硕中心)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领导机构在学校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规模、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本学院推免生招生的具体组织。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生。

三、招生专业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0907/c1392a210400/page.htm)。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1.预报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9月16日下午15:00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1)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需有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

(6)其它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复试前,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学院不予复试。

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

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正式报名推免生须在2025年9月22日9:00之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仅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未完成此正式报名的,申请无效。

3.确认复试通知我院将于2025年9月23日9:00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注:我院在正式报名阶段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复试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在复试考核中,重点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及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2.复试形式所有考生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

3.复试考核(1)复试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口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面试着重考察考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面试时每个学生应有多位教师提问,教师按回答问题的质量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英语测试);

(3)复试过程中,考生务必保证诚信作答,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所在场所不得有其他人或考试相关材料。

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如果存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等情况,请及时告知。

六、录取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确认待录取通知;

(3)已报名但未参加复试;

(4)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5)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2.复试成绩面试后2天内在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公示(https://sem.buct.edu.cn/tzgg/list.htm)。

3.学院于2025年9月23日9:00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七、奖助政策

1.入学当年享受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机会。

3.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4.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5.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八、违规处理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担。

九、其他

1.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2.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aduate.buct.edu.cn/。

3.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结果为准。

4.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5.本办法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

6.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4448681联系邮箱:jgyz@mail.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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