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文法学院

1/7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北化大校教发〔2025〕7号)及《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思想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考查,充分发挥推免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以高质量招生工作支撑引领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二、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7(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生。

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1.本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学(030100)、公共管理学(120400)、法律(非法学)(031501)、法律(法学)(035102)。

拟招人数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2.申请法律(非法学)(031501)专业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申请法律(法学)(031502)专业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

四、推免生申请及接收程序(一)预报名阶段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于2025年9月16日8:00前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推免生预报名”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具体时间和材料要求见《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和本细则。

请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至“推免生预报名系统”。

(1)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7(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

(6)其它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请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学院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本单位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推免相关工作人员选聘、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程序。

(2)预报名阶段,学院收到推免报名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按学科专业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汇总后形成审核成绩,并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专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报到时间报到地点法学9月19日昌平校区文理楼9月19日昌平校区文理楼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学4/7(3)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预推免报名系统、邮件、企业微信、公告或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及网络畅通。

(4)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

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考核内容: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在复试考核中,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复试面试分数为100分,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最终根据复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预推免复试结束后,考生的预推免复试结果可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

(7)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预推免复试结果。

(二)正式报名阶段

1.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9月22日9:00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仅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5/72.未参加我院预报名的推免生如有意愿报考我校,需要在2025年9月22日9:00后,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学院根据招生需求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参加复试。报名材料审核要求、复试组织程序及要求与预报名阶段相同。

3.学院于2025年9月23日9:00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批、择优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确认待录取通知;

3.已报名但未参加复试;

4.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5.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

(二)学院将于10月初在学院网站公示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另行公示3日,并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推免生应及时查看拟录取结果。

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反映。考生接待电话:010-69771105。最终拟录取结果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6/7(三)公示结束后,我校将向教育部上报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为准。

(四)我校拟于2026年5-6月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政审、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五)我校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六)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奖助政策(一)入学当年享受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机会。

(三)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五)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七、违规处理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担。

八、其他

1.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本实施细则如7/7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学院将按照学校和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文法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文法学院解释。

九、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29号北京化工大学文理楼425邮箱:wfyz@mail.buct.edu.cn联系电话:010-69771105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buct.edu.cn/yjszsw/list.htm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网站:https://wfxy.buct.edu.cn/main.htm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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