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
数理学院
1/6数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的要求,数理学院2026年推免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一、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且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本科阶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推免生。
2/6二、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我院拟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推免生申请及接收程序(一)提交材料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buct.edu.cn/logon),选择“推免生预报名”项目,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在2025年9月2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亲笔签名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下载专区”);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加盖学校钢印的本人信息页、注册页面)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免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可证明英语水平的成绩单;
(6)其它证明学术水平或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
3/6注:请务必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有材料请扫描清晰、勿拍照。
(二)正式报名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含预报名阶段复试合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9月22日9:00后,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仅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无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注:我院在正式报名阶段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不予复试。
(三)复试安排
1.我院采用现场复试,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时间初定于9月下旬,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2.我院复试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4/6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在复试考核中,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进行考核评价。
复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分),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录取(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确认待录取通知;
3.未参加复试;
4.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5.复试不合格(复试分数低于总成绩的60%)。
(二)我院将在数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s://cmp.buct.edu.cn)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实名反映。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raduate.buct.edu.cn/main.htm)公示结果为准。
(三)学校拟于2026年5-6月对拟录取推免生开展政审、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最新通知。
5/6(四)学校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见后续通知。
(五)推免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入学前受到处分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奖助政策(一)入学当年享受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为贫困推免生优先提供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机会。
(三)择优为推免生提供短期出国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或海外暑期学校等国际交流机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五)入学前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研究工作。
六、违规处理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入学前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分的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推免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本办法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6/6八、联系方式电话:010-80191393邮箱:2024800001@buct.edu.cn数理学院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