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线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29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 的 要求,结合我 院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志愿填报时间
推免生可于 2025年 9月 23日起登录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月 8日。
二、招生 名额 及复试名单
2026年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020203
0202Z1
120401
120403
120404
120405
1204Z1
025300
注:学校将根据推免考生的报考情况,对推免拟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复试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
三、复试 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复试分数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时长 一般 不少于 2 0 分钟 / 考生。
1. 专业综合测 试:满分 100 分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 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 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 硕士 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 4)。
四、复试准备工作
1. 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 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 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 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研究生复试考生(直博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 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准考证
提交一份 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推免生若无准考证可以提供推免及复试相关证明材料
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须为大四学生(入学日期为 20 22 年 9月)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就读承诺书
提交一份 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详见《2026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大学期间 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提交一份 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
具体要求如下:
① 获奖及荣誉: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② 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
③ 科研项目: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
10
户口本
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 相关页面
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有变更的考生
五、复试 具体安排
(一)复试 总体安排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923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923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707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707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707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707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707
(1)2025年10月11日8:30至11:00
(2)南院逸夫楼711
(1)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南院逸夫楼923
(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复试 报到、缴费及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 10月 11日 8:30至 11:00
地点:南院逸夫楼 711
注: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财政学、税收学、税务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面试地点:南院逸夫楼923
3.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文化管理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00至18:00
(2)面试地点:南院逸夫楼707
(三) 复试参考书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2. 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3.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 20%+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
4. 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成绩总分不低于 60 分,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合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复试成绩。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三)复试 成绩 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 将 在学院 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 成绩发布起 24 小时 内向 报考学院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七、拟录取 及公示
(一)拟录取 名单确定
1. 学院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 复试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 或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 考生 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
3. 经 公示 无异议 的拟录取名单,经 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 审核、录取并 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 X 透视 ( 肺结核 )。
(三)体检 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 二级甲等以上 ( 含二级甲等 ) 医院进行体检,并在 学院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 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10月 20日。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电子扫描件。
九、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 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函调人事档案,具体 时间和要求,学院另行通知。
十、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复试相关费用如下:
推免硕士生复试费:100 元 / 人。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 一、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 学院(中心、所) 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 二、监督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 学院 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10月 2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 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 三、咨询渠道
学院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丰老师(学术硕士)、侯老师(专业硕士)
联系电话:0871-65176509(学术硕士)、0871-65135302(专业硕士)
联系邮箱:574265304@qq.com (学术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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