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

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线下)日期:2025-09-24 作者:杨艳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教 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的要求,结合我 院 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志愿填报时间

推免生可于 2025年 9月 23日起登录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0月 8日。

二、招生 名额 及复试名单

2026年 法政学院 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030104

030105

030107

030109

030301

035101

035102

035200

注:学校将根据推免考生的报考情况,对推免拟招生名额进行适当调整。

复试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数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复试时长 一般 不少于 20 分钟 / 考生。

1. 推免生硕士生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外语能力、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

(1) 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

重点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知识结构。

(2) 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3)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结合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科研潜力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 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 4)。

四、复试准备工作

1. 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1),知悉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2. 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

3. 我院 考生参加面试缴费、复试资料提交、考生身份验证均需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请 考生自己 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主用平台为“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安装使用说明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无需准备二机位设备。若有问题及时同学院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QQ 群 738284798 (云财法政推免群,仅限收到推免复试通知的学生入群)。

4. 做好复试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考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若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按下表要求准备复试提交材料,并按《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研究生复试考生(直博生)提交材料汇编》(附件 2)格式要求,将所有材料编制成册。

详细见《云南财经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准考证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推免生若无准考证可以提供推免及复试相关证明材料

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须为大四学生(入学日期为 20 22 年 9月)

详见《云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就读承诺书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详见《2026年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大学期间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提交一份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不提供

具体要求如下:

① 获奖及荣誉:校级及以上级别奖励;

② 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仅须提供封面、目录、摘要页;

③ 科研项目:厅级及以上级别课题,且仅限本人主持的项目,提交封面页、研究内容页、签章页

④英语四六级证书。

⑤司法考试或其他从业资格类考证。

10

户口本

提交一份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信息所在页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或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相关页面

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变更的考生

注:报考法律(法学)专业,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五、复试 具体安排

(一)复试总体安排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1) 2025年 10月 13日 8:3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07

(1) 2025年 10月 14日 9:00 至 16:30

(2)北院卓远楼 5 楼

(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13日(周一)8:30至16:30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北院卓远楼 507

缴费方式:“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注:请 考生自己 安装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主用平台为“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安装使用说明详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和复试材料的提交,逾期不缴纳费用、不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补充材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刑法学(全日制)、民商法学(全日制)、经济法学(全日制)、国际法学(全日制)、社会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全日制)、社会工作(全日制)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14日(周二)9:00至16:30

(2)面试地点:云南财经大学北院卓远楼5楼

(3)其他要求:无。

(三) 复试参考书

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 5月第五版

向德平主编:《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二版

王思斌主编:《社会工作概论》(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王思斌著:《社会学教程》(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

关信平主编:《社会政策概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14年版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推免硕士生

(1)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 20%+ 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60%+ 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0%。

2. 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成绩总分不低于 60 分,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合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 复试成绩。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三)复试 成绩 公布

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 将 在学院 网站上公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 学院规定的时间 内向 学院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七、拟录取及公示

(一)拟录取 名单确定

1. 推免硕士生:由 各 学院 依据提前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的招生名额,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拟录取:

(1) 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 复试成绩不及格。

(二)拟录取公示

1. 体检不合格 或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 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

3.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八、体检

(一)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 3 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 2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项目

1. 五官科:视力 / 矫正视力。

2. 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 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 心电图。

5. 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

6. 胸部 X 透视(肺结核)。

(三)体检 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 医院进行体检,并在 学院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 2 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所有材料须编制汇总到 1 个文件中(PDF 或 WORD 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名称。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0月 2 5日。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法政学院研究生管理科邮箱 zz1706@ynufe.edu.cn。

九、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学院另行通知。

十、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复试相关费用如下:

推免硕士生复试费:100 元 / 人。

直博生复试费:150 元 / 人。

所有费用缴纳后概不退费,请考生谨慎缴费。

十 一、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 学院 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 二、监督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 学院 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 10月 2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 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 三、咨询渠道

法政学院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法政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95276

联系邮箱:zz1706@ynufe.edu.cn

辅助联系平台:云财法政推免群 738284798 (QQ 群)

这个通知适合你吗?30 分钟免费 1v1 定位
免费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