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一、招生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 专业代码:0 50200 翻译(英语笔译) 专业代码:0 55100 国际中文教育 专业代码:0 45300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培养能达到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经培养能达到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翻译、国际中文教育两个专业可以接收其他专业推免。

5.符合申请条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1);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6.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请将上述材料打包以“姓名+毕业院校”命名,发邮件至:wyx@cup.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待录取后补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不一致取消录取资格。

四、申请 流程

1.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进行报名并上传上述材料,具体安排详见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关于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2025年7月27日发布,预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 9月19日)

五、申请材料审查 根据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基础、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以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最终成绩。

六、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我院将结合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多批次推免生复试选拔。每批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复试接收工作将以教育部系统关闭日为准。

2.复试通知:根据考生材料审查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或远程视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要求及复试纪律等详见(附件2)。

4. 综合能力面试 外国语言文学 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包括: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口语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用词、组句能力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语言学、文学、翻译、区域国别研究基本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前沿和研究动态了解情况;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翻译硕士 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包括: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口语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用词、组句能力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翻译实践能力;对本专业领域了解情况及认识(含敬业精神);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国际中文教育硕士 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 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能力,具体包括:理论知识:主要考查是否掌握了语言教学中必备的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理论及中国文化知识等;实践能力:主要考查是否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前沿和研究动态了解情况;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 =材料审查成绩 × 1 0%+ 面试 成绩 × 9 0%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通过对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结果网上公示 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确保推免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结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由学院进行统一公示。

十一、推免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受推免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 在接受推免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89733282 邮箱:wyx@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十二、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 推免生录取后需参加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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